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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宅包租代管第三期 應解決弱勢租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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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宅包租代管第三期 應解決弱勢租屋問題

完整質詢影片 https://ivod.ly.gov.tw/Play/VOD/128818/1M/N

#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 自民國106年開始,政府投入大量資源推動辦理,政院核定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110-115年,共編了105億。對房客、房東和業者都有補貼。 整個政策重點,應當要突顯其公益價值。希望使弱勢者不用擔心遭遇房東排斥。

我整理了一些弱勢房客遇到的問題,希望第三期開辦錢可以解決。

(一)#租賃契約問題
業者要求須有連帶保證人

(二)#租期不確定
1. 提前終止租約問題
2. 擔心無法續租

(三)#租金上限太高
公會版將包租代管開發房屋租金上限提高

(四)#租金補貼
1. 不同計畫補貼模式不同
2. 行政執行缺乏彈性

(五)#社福問題
1. 特定弱勢對象仍不易租屋
2. 社福單位被歧視:有社福單位介入反而被歧視

花敬群次長的回應如下:

1.連帶保證人制度,是不被政府允許的租賃契約,會嚴查各業者的契約是否有要求房客要找連帶保證人,如查證屬實會進行處罰。

2.租期問題會在第三期實施之前,再檢討是否有適當措施,讓弱勢民眾不要被單方面解除契約。

3.住都中心承諾邀請公會和業者與社福團體舉辦座談,互相了解彼此認知,將問題談清楚,避免產生政策排除的結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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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玉琴第九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,為社會福利(老人福利、長期照護)專業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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